福建省教育廳文件
閩教基〔2020〕33 號
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我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荚囌猩贫雀母?,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政〔2016〕20號)和《福建省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9〕5號)《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施方案》(閩教基〔2020〕29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考試性質與原則 (一)考試性質。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結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學的實際,由省級或地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是評價普通高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有利于促進普通高中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有利于提高學生適應社會生活能力和未來職業發展;有利于高??茖W選拔適合其辦學特色和培養要求的學生,促進普通高中與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機銜接。 (二)考試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引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新型教學關系,推動教育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促進學生轉變學習方式。堅持素質教育導向,面向全體學生,實行全面考核,引導學生認真修習國家規定課程,促進全面發展。堅持自主選擇,為每個學生提供選擇機會,促進學生學會選擇,發展學科興趣與個性特長。堅持深化高中課程改革,促進高中教育多樣特色發展。堅持統籌兼顧,與高??荚囌猩?、綜合素質評價等改革整體設計,積極穩妥推進,促進高中改進育人方式,為高??茖W選拔學生提供支持。 二、考試科目與類別 (一)考試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等13門科目,若藝術用音樂、美術替代的,則共計14門。 (二)考試類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類。13或14門科目均設置合格性考試,其中外語科目合格考試原則上應選擇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另外設置選擇性考試。 三、考試內容與方式 (一)考試內容。考試內容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和國家相關教學文件為依據。堅持立德樹人,科學設計命題內容,注重學科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核心價值的考查,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合格性考試范圍為各科目要求的必修課程內容,選擇性考試范圍為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內容??荚嚸}要堅持立德樹人,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有機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治國理念、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創新能力內容,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考核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做到題量適度、難易適當。 (二)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書面閉卷筆試,考試時長不少于90分鐘,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英語聽力將適時采取聽說方式考核、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7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信息技術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無紙化上機考試,考試時長不少于60分鐘。 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合格性考試,包括學科素養和技能測試,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科目另設實驗(實踐)操作合格性測試,考試要求和時長等省級另行制定標準和要求。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選擇性考試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考試要求和時長另行公布。 四、考試組織與實施 (一)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生須參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合格性考試。準備參加6月份高考的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招生要求,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2門,參加選擇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自愿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或選擇性考試。參加統一高考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只參加選擇性考試。 (二)報名方式。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由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福建省戶籍社會人員到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三)報考次數。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補考1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后2年內繼續申請補考。 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限報考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參加。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僅限當年有效??忌粼俅螀⒓痈呖?,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可更換。 (四)考試組織。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通用技術5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由省級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 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合格性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科目實驗(實踐)操作合格性測試,由省級組織或由設區市(含平潭,下同)教育行政部門按省定標準與要求統一組織實施。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合格性考試由設區市組織實施的,可由設區市結合實際采取靈活組織方式,但應確保達到省定標準要求。根據高中課程教學改革需要,在保證高中基本辦學質量的前提下,省教育廳將根據高中學校申請適時啟動授權部分學校自行組織某些科目合格性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鼓勵學校創新教學組織方式,激發學校辦學活力和動力。省級將會同市、縣(區)建立健全巡視和抽考制度,加強對非省級統考科目(項目)的過程性監管。 (五)考試時間安排。高中各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按考試時間安排參加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選擇性考試安排在高三年級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 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首次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合格性考試不合格的,補考可參加首考后下個學期或之后學期相關學科合格性考試,體育與健康補考安排在同一學期的6月份。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科目實驗(實踐)操作合格性測試原則上安排在相應科目省級統一筆試時間前后一個月內進行。 五、考試成績評定與使用 (一)卷面分值。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通用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筆試和信息技術上機考試每門滿分100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 (二)成績呈現。所有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通用技術10門科目筆試和信息技術上機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科目的實驗(實踐)操作項目按測評標準評定成績是否合格。 選擇性考試物理、歷史以原始分呈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形式呈現。 (三)成績使用。 1.高中畢業認定。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各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成績合格,是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參加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各科目(其中操作測試項目由各設區市教育局按屬地管理原則指定1所普通高中負責測試),在5年內全部達到合格要求者,由考生報名所在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發給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證書,并作為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 2.高校招生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學生自主選擇的3門選擇性考試成績,物理、歷史原始分滿分各為100分,采用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原始分滿分各為100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具體折算辦法按省教育廳賦分辦法有關文件規定執行。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依據,具體按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3.高中課程管理與質量評價。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評價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各級教育行政、教研部門和高中學校要通過分析研究學業水平考試結果,加強反饋與指導,促進學校改進教育教學。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是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省教育廳對學業水平考試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基礎教育處和學生工作處負責政策制定和業務指導,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工作,省普教室負責做好教學指導與反饋。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業水平考試改革的組織領導,負責本區域考試具體實施與管理,指定分管領導和責任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確保學業水平考試順利實施。 (二)強化條件保障。全面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對普通高中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師資配備、教學組織管理等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普通高中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加大投入,增添教學儀器設備,統籌師資調配,加強校長和教師培訓,滿足普通高中學校課程改革、實施選課走班教學的需要。 (三)提高命題質量。省級統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和評定成績。省教育考試院要建立命題人員資格標準,建立考試命題專家庫,強化命題人員培訓。加快題庫建設,認真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切實提高命題的科學性、公正性及專業化水平。 (四)嚴格考試管理。省級統考科目安排在標準化考點內進行,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實施程序。省教育考試院要加強評卷管理,統一閱卷程序、標準和方式,確保評分準確。要加強安全保密制度。建立健全考試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加強教學管理。高中學校要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和每個學期授課科目數量,嚴禁壓縮課程授課時間,開齊開足國家課程,強化實驗教學。尊重學生選擇權,滿足學生選學的需要,優化選課走班教學組織形式。省教育廳將建立課程實施監測制度,定期對各地和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七、其他事項 (一)本實施辦法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全面實施。2018、2019級普通高中學生按《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閩教基〔2016〕53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普通高中在校生須先報名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后,方可參加選擇性科目考試。 (三)從外?。▍^、市)轉入我省的學生,根據其原就讀地的省級主管部門提供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承認其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但僅作為畢業依據;參加我省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的,需按規定參加我省相關學科合格性考試。對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需參加我省選擇性考試方可認定成績。從我省轉出外?。▍^、市)的考生,成績證明由省教育考試院出具,到接收的省份按規定申請成績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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