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師風學習教育活動
學習材料2(2日上午)
(莆秀教〔2017〕125號 2017年7月5日)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管理,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完善教職工管理制度,實現教師隊伍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有力推動“教育強區”戰略,按照中共莆田市秀嶼區委辦公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嚴明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加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意見》(莆秀委辦〔2015〕6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莆秀教〔2012〕157號)、《關于印發莆田市秀嶼區教育工作督促檢查制度的通知》(莆秀教〔2017〕39號)等文件精神,整合我區有關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相關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關于考勤管理 (一)完善教師考勤制度+ 1.考勤對象。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含退職領導)全部列入考勤管理。參加校際交流的教師按照受援學??记谥贫葏⒓涌记?。 2.考勤制度。實行人臉識別考勤制度。各校實行一種考勤制度,合理制訂考勤管理制度并報局人事股備案,備案后不得隨意更改。教師考勤實行校(園)長責任制,并由學校指派專人負責;實行坐班制度。各校(園)要建立健全學校領導坐班帶班、教師坐班制度,做到常態化,日常做好帶班坐班情況記錄,并將其納入績效考評管理。實行請、銷假審批制度。①請假:教師請假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事前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經審批并辦理工作移交后方可離校,原則上不得事后補假、口頭請假等;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可先口頭向學校校(園)長請假,但應在三天內按規定程序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遇上級督查期間,須出示相關憑證;請假期間教職工不得在校外從事有償工作,一經發現,原批假期按曠工論處。②銷假:教職工請假期滿后,須按時回校;請假三天以上的,必須辦理銷假手續,由本人提供書面銷假申請,所在學校審批銷假。學??记诮涋k人應填寫《銷假單》(見附件3),進行編號并存檔,考勤月報表中須標注說明。 3.歸檔制度和考勤月報。學校要建立病、事假教師檔案,一人一檔。對長期病假的教師,定期安排專人(不少于2人)前往探望,以防小病大養,并做好探望記錄歸檔備查??记跈n案(含電子記錄)原則上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各校(園)考勤經辦人要切實負起審核、登記、匯總及上報等責任。每月月末,考勤經辦人要認真統計當月教師考勤情況,填寫《秀嶼區教職工考勤月報表》(見附件4),進行公示無異議,由校(園)長簽名確認,于下個月5日前送局人事股審核,并建檔歸檔備查,逾期未上報的,給予通報批評。 4.嚴肅教師擅自離崗責任追究制度。嚴禁教師擅自離崗。教師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學校應立即書面上報區教育局并自離崗之日起給予停發工資。同時,學校必須函告其本人暫停工資等事宜。教師離崗后返崗要求復薪的,由教師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必須予以批評教育并安排其繼續工作,經研究上報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在復核其返崗后在崗情況的基礎上,研究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后予以復薪;情節嚴重的,給予加重處分:①每學期擅自離崗時間累計達7個工作日的,給予警告處分;②每學期擅自離崗時間累計達8至15個工作日的,給予記過處分;③每學期擅自離崗時間累計達16個工作日以上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④教職工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學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給予解除聘用合同關系。⑤擅自離崗復薪后再離崗的,申請復薪時給予加重處分。 擅自離崗被停薪期間,學校不予受理其請假申請。 (二)完善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及時辦理請假手續。 1.病假1周以內。教職工病假3天內(含累計3天)的,須持請假條,向校(園)長請假(小學、幼兒園由基層小學校長、園長審批,中學由中學校長審批);基層小學、幼兒園教師每學期請假達3天內(含累計3天)的,由基層小學校長(園長)審批。教職工累計病假4至7天的,須持請假條,由中學、中心小學校長審批。 2.病假1周以上2周以內(含2周)。教職工須持醫院疾病證明書、病歷卡、學校請假條,向所在中學、中心小學請假,由校長審批。 3.病假2周以上3個月以內。教職工須填寫《秀嶼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見附件1),持本市三甲醫院或秀嶼區醫院的診斷結果、病歷、醫療費用發票、醫囑等材料,由中學、中心小學校長簽署意見后,附上秀嶼區教職工請假須知(見附件2)、學校探望記錄及校務會議研究記錄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小學為中心小學校務會議記錄,下同),由所在學??记诮涋k人統一報區教育局批準(下同)。教師因病休息治療的,本人(除重病者外)每2周應到校向所在學校校長簽名報到1次,身患重病無法到校簽到的,可由學校每月派人探望1次,學校須記錄建檔備查;教師因病住院治療的,學校每月必須派人前往探望1次,并做好探望記錄建檔備查。確需到外地住院治療者必須提供由本市三甲醫院或秀嶼區醫院提供的初診證明方可給予辦理。 4.長期病假。教職工因病長期請假,原則上每次請假時間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不超過1學期。教職工因病請假3個月以上的,應填寫《秀嶼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持本市三甲醫院或秀嶼區醫院的診斷結果、病歷、醫療費用發票、醫囑等材料,由所在中學、中心小學簽署意見后,附上秀嶼區教職工請假須知、探望記錄及校務會議研究記錄復印件報區教育局批準。學校每月派人探望1次,并做好探望記錄建檔備查。 5.事假。教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3天以內(含),基層小學、幼兒園由基層小學校長、園長批準,中學由所在中學校長批準。3天以上2周以內的,經所在中學、中心小學校務會議研究后,由所在中學、中心小學校長審批。2周以上的由本人申請,填寫《秀嶼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所在中學、中心小學校長簽署意見后,附上秀嶼區教職工請假須知、校務會議研究記錄復印件,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程序與請病假同。 6.婚假及產假。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婚假為十五日,辦理婚假時須提供結婚證、男女雙方身份證,由所在中學、中心小學校長審批。符合相關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為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辦理產假及照顧假手續時,須附上結婚證、準生證、嬰兒出生證明材料,由所在中學、中心小學校長審批?;榧?、產假、照顧假為自然日,包含寒暑假和正常節假日,均一次性享受,不得分開多次辦理。不實行教職工哺乳假。 7.外出假。教職工公派外出培訓、學習、考察的,由中學、中心小學校長審批。教職工公派脫產進修的,由中學、中心小學校長簽署意見后報區教育局批準。各校教職工不得擅自脫產到高等院校進修學習,未經批準擅自脫產到高等院校進修學習的,按擅自離崗處理。中學、中心小學校級領導外出學習考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8.請假審批程序及期間福利待遇。教職工請病假2周以上1個月以內由局分管領導審批,1個月以上或累計請假兩次及以上的按程序審核后報局長審批。請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秀嶼區提高行政機關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標準實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政[2011]20號文件)規定執行。長期病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務院《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52號)規定執行。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假及事假期間待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9〕284號)規定執行。 (三)加強考勤監督管理 1.成立領導小組。各校(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要成立考勤督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的考勤進行隨機督查。 2.完善督查制度。各??记诙讲轭I導小組要落實每周至少一督查的制度,將督查常態化、制度化,督查小組要及時匯總通報督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及處理方案。區教育局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校進行督查,重點督查教師在崗在位、日常坐班、考勤檔案、人臉識別對號入座等情況,督查結果與績效發放、評優評先、年度考核相掛鉤。對被上級部門督查發現的問題,各校要作出整改及處理方案,落實執行到位,同時報區教育局備案。 3.加強教師請假管理。教師請假需嚴格按照程序履行請銷假手續。各校(園)要嚴格把關,不批“人情假”、“好人假”。請假申請表中要簽注明確意見(如:“情況屬實、同意請假,請假時間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要重點審核其請假事由是否屬實、請假期限是否合理。學校管理不善或隱瞞不報,視情況追究校(園)長和相關人員責任,并取消校(園)長及相關人員3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關于教師交流、調動及聘用管理 (一)鼓勵教師參與校際交流。鼓勵教師主動參與校際交流。區教育局根據全區各校實有學生數核定教師數,按照核定教師數確定應交流的人數。自參加交流之日起3年內,每學年年度考核量化總分應在受援學校前60%(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方可提出二次交流申請。交流考核在受援學校70%以后的教師退回原學校,每人次扣除派出學校百分制考評總分兩分。不服從校際交流工作安排的富余學科教師,作待崗安排,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由所在學校對其編制進行核減。第二年仍不在崗的,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職稱予以低聘一級。對未完成校際交流任務的學校,富余教師未能完成教學工作量的,原聘用的專技崗位等級予以低聘一個崗位等級,校長專技崗位等級予以低聘一個崗位等級。 教師支掛教按照支掛教有關規定執行。 (二)嚴肅教師調動紀律。教師調動要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并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學校不得擅自啟動調動程序。對擅自調動教師一經發現,教師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調整其任教學校,追究學校校(園)長和相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借調教師管理。本區內教師原則上不借往非教育系統單位。缺編學校、學科教師相對緊缺學校的教師和擔任主科教學的教師不能借調。確因工作需要借調的,借調時間為半年,特殊情況經批準借用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的,原單位應停發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借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不予考核,借用期間不計算教齡。 (四)加強退(免、撤)職領導(含基層小學校長)管理。各校要加強退職(免、撤)領導管理。退(免、撤)職領導要擺正位置,以身作則,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完成規定工作任務,每周任教課時量不少于規定課時量的1/3。各校(園)必須按照教師管理規定,及時上報退(免、撤)職領導出勤情況,對退(免、撤)職領導擅自離崗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加強編外人員管理。按照中共莆田市秀嶼區委辦公室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莆秀委辦〔2017〕6號)文件精神,各校要嚴格控制編外人員使用范圍,現有編制內人員能夠保證工作開展的,一律不使用編外人員;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編外人員的,須經區教育局集體研究決定,同時應當依法與聘用編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為其繳納五險一金。 三、關于年度考核管理 (一)完善年度(績效)考核機制。學校要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教師職業道德、崗位責任要求,制定量化評估細則,科學設置定性指標,通過自我評價、教師互相評價、學生評價、家長評價等途徑,進行量化定位,實現過程評價和終端評價的結合??己私Y果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職務晉升、工資晉級、表彰獎勵和教師續聘及解聘的重要依據。 學校校級領導年度考核由上級主管部門考核并確定等次,教職工由學校年度考核小組考核并確定等次。實行校長年度工作百分制考評,實施校長、教師專業化發展計劃,考評結果和專業化發展情況作為校長評先評優、職務聘任晉升、年度考核、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二)規范教師(學校領導干部)教學工作量。教師工作量包括學科教學課時和兼任工作折合課時,學校要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對學校崗位進行科學設置,并合理核定兼任工作折合課時,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執行。學校領導干部(含退職)須深入教育教學一線,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各學校(園)期初要將學校任課情況報局職改辦備案。教師工作量作為崗位設置聘用管理的重要審核依據,未完成學校規定工作量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加強教師職務聘任及聘后管理。健全“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師職務聘任機制,全區教師職務聘任采取直接聘任和競聘上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教師年度考核結果和教育質量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完成相關文件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原則上按原聘崗位等級予以續聘。符合遞補條件的教師可參加空缺崗位競聘,由所在學校根據聘用條件,結合任職年限、學歷結構、年度考核等,進行綜合考核量分排名,遞補相應崗位等級。教師職務聘任每輪聘用期三年,在聘期內達到退休年齡的,其聘用時間不得超過法定退休 年齡,距離退休時間不足一年的不允許跨等級聘用。對教師違 反相關規定,在聘用期限內適時給予降低崗位等(層)級聘用。 四、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管理 (一)全區統籌發放。堅持以崗位職責、教學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按照教師區管校用的原則,在全區范圍內統籌發放績效工資。根據全區各校實有學生數核定教師數,區教育局根據核定教師數下撥績效工資。統籌之后剩余的績效工資,由區教育局根據教學質量、校長工作目標管理考評、辦學效益等進行統籌分配,主要用于獎勵教學工作優秀的教師。 (二)明確發放時限及金額。加強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監管,各學校要在撥付獎勵性績效工資之日起一個月內,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學校不得擅自截留、挪用獎勵性績效工資。對不及時發放或者未全額發放的,一經發現,追繳剩余部分,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責任,并扣發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適當傾斜一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應建立在科學有效的績效考核基礎上,要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專任教師完成或超出規定教學工作量且教學質量排名在良好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應不低于該教師個人應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其他事項 (一)各中學、中心小學要有專人負責辦理教職工的考勤、批假登記工作,并設立考勤檔案專柜,分門別類歸檔備查。負責審批教師請假的小學校長、中學(中心小學)考勤負責人和校長要層層把關,如實填寫。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任何學校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準許教職工離開教學崗位,禁止教職工未經批準讓他人頂替工作。 (三)對被上級部門督查發現不在崗的、違反“教師行為十不準”及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相關規定的,參照《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給予效能問責,情節嚴重的移交局效能領導小組或局監察室處理。1.被督查發現不在崗一人次的、違反“教師行為十不準”及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相關規定的,視情節學校給予誡勉教育的,扣發當事人一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學校給予通報的,扣發當事人三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被督查發現不在崗兩人次及以上的,被上級部門督查通報批評的,取消當事人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被上級部門效能告誡1人次的,取消當事人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扣發本學期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2%;被上級部門效能告誡2人次的,取消當事人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扣發本學期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被上級部門效能告誡2人次以上的,取消當事人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扣發本學期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0-30%。 六、本規定自即日起執行 本規定執行后,此前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區教育局擁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1.秀嶼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 2.秀嶼區教職工請假須知 3.秀嶼區教職工考勤銷假單 4.秀嶼區教職工考勤月報表 5.秀嶼區教師借用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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